咨询热线:400-877-9156

供应链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商

首页 新闻中心

上海创富物流浅谈货运物流运输承运人的权利以及义务

2019-12-17 14:55:43 

上海物流运输公司就是货运物流运输的承运人,那么作为上海货运公司,上海创富物流在物流运输合同中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

上海创富物流

1.留置权

《合同法》规定,正常情况下,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相应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物流享有留置权。也就是说,一旦上海物流运输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运输义务而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即上海货运公司)可以留置该承运的货物。

上海创富物流指出,留置物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其功能在于以被留置物的交换价值来担保债权的实现,留置权的本意是扣留被运输的货物并拒绝交还,来督促托运人或收货人尽快清偿运输费用。留置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提存权

《合同法》规定:“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也就是说,在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收货人拒收物流造成债务履行受阻,严重影响上海运输公司的经济利益,也造成承运人的财产关系不稳定法律创设的提存制度的目的正是为了使这一不稳定的财产关系得到稳定,提存的目的是使债务归于消灭。

提存的方式是承运人向接收货物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由公证机关指定存货场所,其效果是免除承运人因继续占有货物可能带来的风险。提存与清偿发生同等消灭债权的效力,债权人即托运人或收货人对承运人给付货物的债权因此而消灭。货物在提存期间,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的保管费用及其他费用亦由债权人负担,而提存物的收益应为债权人享有。

上海创富物流

3.物流公司具有收取承运费的权利

上海创富物流指出,除了以上享有的权利之外,承运人,即物流公司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简单来说,物流公司必须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并且当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后,物流公司必须及时通知收货人。